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以钉钉子精神,狠抓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使其成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
立规就要“严”字当头。严在突出“关键少数”,突出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在管好干部权力,严在划出核查红线,对开展查核的方式、比例、对象以及查核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和抽查核实纪律,真正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立规就要与时俱进。要敢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作用。随着管党治党形势的发展变化,原来的规定有一些方面已不能很好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来解决。要实现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更加科学与精准,解决制度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彰显了我国的制度自信。
立规就要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强化组织观念,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各级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气力,抓紧抓好两项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抽查核实,敢于较真碰硬,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领导干部尤要有领导信用。我们要将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宣传和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组织意识、规矩意识,让规定办法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引领干部积极干事新常态!(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