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邮箱 | 办公 |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革命老区 老促会简介
领导关怀 各地老促会
政策方针 老区概况
老区新闻 工作动态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老区经济 老区资源 红色旅游
特色品牌 老区扶持 老区基金
老区科技 招商引资 企业风采
老区文化 老区风采
老区故事 老区人物
老区文明 爱国基地
天气预告: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房产 >

下月起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变

时间: 2019-02-24 作者:编辑 来源:互联网 点击:

一般纳税人注意了,增值税发票认证有新变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决定自3月1日起,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公告显示,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为何要扩大试点范围?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称,这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自2019年3月1日起,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三个行业纳入试点范围。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公告要求,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最新新闻

更多>>

年度总结|2018年精       摘要:秒钟滴答声中溜走的年轮...       新城,作为全国…

推荐阅读

更多>>

美国洛杉矶买房 最初考虑到出国买房也是在去年上半年,儿子出国留学已经半年…
关于我们 | 中财新闻 | 中财百科 | 中财论坛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中财网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图片或文章来源于互联网 如果无意中对您的权益构成了侵犯,我们深表歉意,请您联系,我们立即删除。